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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树松律师

刘树松,男,中国民盟盟员,出生于19656,先后毕业于山东省临沂商校、山东大学。现任民盟滨州市委副主委,滨州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委,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,滨州海外联谊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,滨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,本所首席合伙人、主任,中共滨州市委、滨州市人民政府等20余家机关和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以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擅长刑事辩护和非诉讼业务,曾主持和参与滨奥飞机项目并购、滨州造纸厂破产、博兴和邹平多家大型企业改组重整等重大涉法事务。先后被评为中国民盟“优秀盟员”、“五好政协委员”、“山东省实现社会主义价值观实践活动先进个人”、全国“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活动优秀辅导员”、“山东省优秀律师”并记个人二等功、“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”、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。其撰写的论文《灾后重建,法律先行》、《遵纪守法 远离成瘾行为》、《行政不作为诉讼之实证研究》等多篇论文荣获省、市级奖励。

执业证号:137161994107742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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